自隋炀帝建立科举制度以来,科举考试中即设有“明经”一科,旨在考核士子的经学知识。这一考试制度与理念为后来历代所继承,贯穿了整部中国科举史。
隋代明经科的考试内容与形式已不可考,唐代的明经科采用墨义(简答)、帖经(默写)的形式,考核的是士子对儒家经典的记诵能力。自宋代王安石贡举改革之后,经义在科举诸文体中的突出地位被强调,将帖经、墨义的考试形式改为大义,强调从义理上去体认经典,其文体格式即为明代制义之滥觞,清代王葆心说:“宋初明经科墨义,以粗解章句为中格,尚未崇尚文法也。及熙宁议更科举法,荆公创大经大义(即今五经义)、兼经大义(即今四书义),为今经义之开山,则以通经有文采者为中格,谓能以本经注疏对,而加之以文词润色也。”至于大义的格式,元代倪士毅说,宋代经义,其文篇幅甚长,有固定格律:“首有破题,破题之下有接题,(接题一接或二三句,或四句。下反接,亦有正说而不反说者。)有小讲,(小讲后有引入题语,有小讲上段,上段毕,有过段语,然后有下段。)有缴结,以上谓之冒子。然后入官题,官题之下有原题,(原题有起语,应语,结语,然后有正段,或又有反段,次有结缴。)有大讲,(有上段,有过段,有下段。)有余意,(亦曰从讲。)有原经,有结尾。”这就是宋大义的基本定式,它成为明清制义文体的雏形。
明代经义文又有新的文体规定。《明史·选举志》说:“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指出制义在文体格式上的两个主要规定,一是入口气,二是排偶。这是清人对明代制义的文体特点的概括,但它并不准确。“体用排偶”是没错的,但“谓之八股”就不符合实际了。顾炎武说:“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指出“八股”的名称是一种流俗意义上的称谓,并非正式名称。
顾炎武说,天顺以前,“或对或散,初无定式”,说天顺之前“或对或散”,这也是不准确的。天顺以前制义,基本上已是骈、散结合的结构形态,只不过其骈偶的部分有的仅两大扇,有的是四股、六股、八股、十股、十二股等,并没有集中于某一种股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初无定式”。因为并未集中于八股形态,自然也就不会产生“八股文”的名称,这就是所谓的“初无定式”。“八股”之名的出现要迟至隆庆以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说:“自程朱之说出,将圣人之言死死说定。学者但据此略加敷演,凑成八股,便取科第,而不知孔孟之书为何物矣。”何良俊此书初刻于隆庆三年,此书已提及“八股”之成例,但何良俊仍未称之为“八股文”,而是称之为“经义”。不过从何良俊的“凑成八股,便取科第”看,此时八股已成为制义文体的主流形态。
经过顾炎武、《明史·选举志》的表述之后,今人对八股文体的认识基本定型,如《中国科举辞典》:“八股文……成化后始演为定式。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领题(入手)、起股(提比)、中股(中比)、后股(后比)、束股(束比)等部分组成……该四段中,每段均有两股排比对偶之文字,共计八股,故称‘八股文’或‘八比文’。”曾枣庄《中国古代文体学》说:“八股文……通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股中,每股又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总共八股,故名八股文。”
事实上,八股从来就不是官方功令规定的考试文体格式,也不是考官衡文的根据,“体用排偶”从未被明确定为八股。八股的文体形态在成化之后逐渐成为通行的文体形态,但即使在成化之后,直至清末,两扇、四股、十股、十二股的经义文一直与八股之文并存。也就是说,“八股”并非明代制义的文体规定性。
到了清代,官方文件直接称之为“八股文”,“八股文”越来越成为一个通称。今天的英译中,“八股文”被译为“Eight-part Essay”,而“制义”反而找不到对应的英译,“八股文”似乎显得比“制义”更正式。事实上,清人以“八股文”称之,也只是用以指称这种“体用排偶”的文体,而不是强调其股数之八。“八股文”只是一个俗称、泛称。更加正式的名称应该是“制义”。
用“八股文”指称明清制义,反而会使制义的文体特征受到遮蔽,并进而使制义写作的内在规律受到遮蔽。尤其是当我们留意到明清制义中存在着一种股数为奇数的制义文的时候,我们就会认识到,“八股文”之称会妨碍我们正确认识明清的制义文体。
天顺以前......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原注:亦有联属二句、四句为对,排比十数对成篇,而不止于八股者。)其两扇立格,(原注:谓题本两对,文亦两大对。)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文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
从顾炎武所举的两个例子来看,这两道题目的句型结构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具有两个义项,比如头一题《乐天者保天下》,由“乐天者”和“保天下”两个义项构成;第二题由“责难于君”和“谓之恭”两个义项构成。这称为两扇题,在写法上则是“两扇立格”。若两个义项各成一大段,则成了两扇文;若两个义项各成四股,则成为八股文。如果题目不是这种两个义项者,则不一定写成八股文,所以顾炎武说:“若长题则不拘此”。清代陆陇其则更加强调八股结构与两截题之间的关系,他说:“科举之文,谓之八股,此特为两截题言之耳。题有两截,非上下各自发明,则题意不出。然欲发题意,非虚实并发,则题意亦不出。故先辈于两截题,必将上截发四股,两虚两实;下截发四股,两虚两实,此所以有八股之名也。两截之外如一句题,亦有发八股者矣,由虚渐实,所谓‘一滚格’是也;亦有发六股者矣,题意已透,不多赘也。至如二句、三句之题,则用两扇、三扇之格;全章通节之题,则用随题挨讲之格,固不拘于八股。但,此所以统谓之八股。”但他还未就“三扇之格”展开讨论,他依然是在“对偶”的意义上讨论制义文体。
由此可以看出,“排偶”的具体形态的设定与题目的句型结构相关。明代制义并非先有一个“八股”的文体模型,然后循此成文。实际的情况是,明清制义写作是按题目的句型结构特点去设定“排偶”的具体形态,制义文的“排偶”的句数(或称为“股数”)是依题目的结构特点而定的,这就是所谓的“随题挨讲”。
我们先来看一个特殊的例子,陆陇其所说的“三扇之格”究竟是一种什么文体形态呢?
洪武二十年应天乡试,三道四书题中就有两道是属于“三扇题”,如首题《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次题《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首题三分句语义并列,次题三分句虽有递进的关系,但三句的句子结构一样,题型仍呈现为三扇形式,均为三扇题。
面对三扇题,如果三句逐一展开论述,全文主体的排偶部分自然就形成为三大段,明人有时称之为“三段文”。从分股的角度来看,笔者把它称为“三股文”。明代李叔元说:“句有三平提者,则作文便依三扇体格。”汤宾尹也说:“三扇题原无轻重,当三扇平讲。每扇首尾遥对,中间自作小对,不妨小异。”依三扇体格而写出来的经义文即是三股文。
洪武二十年丁卯应天乡试有两道三扇题《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题为三扇,考官的程文主体部分即以三股应之:
耆艾期迈,非老者之谓乎?因老者有安之理,吾则使之以安,然后老者安于我也。曰老者安之,非老者之各得其所乎?
同门合志,非朋友之谓乎?因朋友有信之理,吾则与之以信,然后朋友信于我也,曰朋友信之,非朋友之各得其所乎?
幼而未冠,凡少于我者,皆少也,因少者有怀之理,吾则与之以恩,然后少者怀于我也,曰少者怀之,非少者之各得其所乎?
这显然不是骈偶格式,而是三股排比。该程文即主要由破、承、起讲、结语与这三股构成,应称之为三股文。
这是出现于洪武二十年应天乡试的制义文,它之所以采用三股的形式,会不会是如顾炎武所说的“初无定式”?如果我们留意到,从明初至清末,三扇题的一般应对策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则不难发现,以三股文应对三扇之题,实际上是一种常态。
清嘉庆三年江西乡试题《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解元黄钟奏之文即以三长股完题目之三义项:
昏明强弱之各分其质以自安也,惟恃此勃然激发之志气,骤起而有功,此自修者所以莫难于始事也,然而有所以兴矣。古之人北山陟岵,慷慨而存天地之经,贝锦缁衣,反覆而寓褒讥之正。盖诗主无邪,性情之所发,蔼然善入乎人心。学者咏其辞,则必端其念以视夫向之优柔委靡,善善而不能从,恶恶而不能远,今乃不自知其何以欲歌而欲泣也。是德不自兴,必有所学而兴者,则深于诗者也。
爱恶攻取之各纷其势以相投也,惟恃此卓然不拔之精神,历久而不敝,此自强者所以不渝于其继也,然而有所以立矣。古之人饬纪敦伦,等级明而思虑不惑,樽节退让,仪度昭而惰慢不生。盖礼主于敬,养中干以制外,俨然固束乎筋骸。学者习其文,盖以定其性以视夫向之乍信乍疑,或见异而思迁,或半途而辄止,今乃不自知其何以强立而不返也。是德不自立,必有所学而立者,则深于礼者也。
仁义道德之各峻其防以相绳也,惟恃此油然顺应之心,思浑忘于无迹,此自得者所以逢原于其终也,然而有所以成矣。古之人鼗鼓笙镛,听元音而养和平之度,干戚旄翟,睹缀兆而释矜躁之情。盖乐由中出,感物而动,坦然自形其乐易。学者契其微于以涤其虑,以视夫向之苦心孤诣,或触绪而思通,或坚忍乃能济,今乃不自知其何以从欲而不逾也。是德不自成,必有所学而成者,则深于乐者也。
可见,清代嘉庆间的作者仍然以三股文的文体格式应对三扇题。
语义并列的三句题有时还会衍生出五股文、七股文的奇观,这是因为作者在三股的前后又加了两股或四股,却不能改变主体的三股排比格式。
洪武二十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的第二题《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取自《论语·泰伯》第八章,是全章题,也是三节题,由三句组成。虽然三句存在着递进关系,但从题型上看,仍是三扇题。其程文先以三段诠题,然后再加两股论“进德”与“得效”,形成了这篇程文的五股文格式。
天启七年丁卯科应天乡,对于试题《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张采的墨卷把孔子这个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提升到“王道”“治天下”的高度,先排比三股以写题意:
先王之顺齿也,君子不徒行,庶人不徒食,谓孝弟之道行而民可毋相犯也,则当吾世而可思所安矣。兼用三代之文而尊亲有伦,以得恭敬乐事之意,是丘所为虑之以大者也。
先王之慎交也,始必图其终,同必严其与,谓忠厚之谊明而民可毋相欺也,则当吾世而可思所信矣。精求与人之义而本俗有联,以全进退言行之则,是丘所为要之以久者也。
先王之降慈也,春则育幼少,秋则养孤子,谓仁爱之意敦而民可毋相凌也,则当吾世而可思所怀矣。博观逮下之仁而任卹有令,以行书版入学之法,是丘所为子之以惠者也。
夫无其位而欲行其事,似愿虚而不实,抑知开物成务之方,本于其量之深浅,而非贵贱所得殊者也。是以丘未尝有求于世,而于斯要为重者,明乎利济天下之序固然,而岂强图其有济。
无其事而徒有其愿,似言远而难征,抑知裁成辅相之责,存于器之大小,而非时数所得制者也。是以丘未尝有成于世,而于斯若可见者,明乎平均天下之势固然,而岂逆取以自难。
盖视百姓为一身,惟谨其几微以俟天休之克集。
且视万物为一家,惟谋其吉凶以著人纪之肇修。
如果题目有九个并列的义项,其制义文会被写成“九股文”。九扇题的出现也甚早,洪武二十三年庚午科应天乡试题与嘉靖五年丙戌科会试同题:《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九经的内容包括九个义项;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云南乡试题与二十八年己酉科浙江乡试同题:《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九思包括九个义项。万历十一年癸未会试题《修身则道畏之》,共九个义项,为九经之效:“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则不眩,体群臣则士之报礼重,子庶民则百姓劝,来百工则财用足,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汤宾尹说:“九扇题,当九扇平讲,五对叠下,变五样文法。然有首扇另讲,末八扇作四对者。”“九扇平讲”则成九股文。所谓“首扇另讲”,是指出有些制义作者为了避免出现“奇股”现象,遵循“骈偶”的体例而作出变通的处理,把首扇处理成入题。
汤宾尹举了《九思》作为例子。《九思》指《论语·季氏》第十章:“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浙江乡试以此为题,周诗的墨卷将此九目写成九股,前八股两两相对,剩下一目“见得思义”,只好独自一股,成了九股:
视以明为用也,非明则蔽矣,则思何以扩吾明焉。
听以聪为用也,非则壅矣,则思何以达吾聪焉。
色厉非所以导和思,温其容已乎使人即而亲之可也。
厚貌非所以作肃思,恭其容已乎俾人则而象之可也。
以发言者尚其忠则将思,其所终而表里期如一焉,不然,恐其失之诬也。
以执事者尚其敬则将思,其所弊而始终期无怠焉,不然,恐其流于妄也。
二三之疑不可蓄也,则思好问以询其真。
一朝之忿难所伏也,则思痛惩以防其渐。
言有利也,必有义也,吾试思之。一时之隐忍似可甘,而一身之大闲不可溃,肯使吾义之没于利乎?
万历十一年会试首场第二题为《修身则道 畏之》,取自《中庸》第二十章,全题为:“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则不眩,体群臣则士之报礼重,子庶民则百姓劝,来百工则财用足,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一共九个分句,是上文“九经”的九种效应。李廷机(该科会元)的墨卷在排偶部分以八股应之:
一修身也,而道立矣,吾未见夫防检之周,而皇极不懋建者也。
一尊贤也,而不惑矣,吾未见夫俊哲之辅,而君心不清明者也。
一亲亲也,而诸父昆弟不怨矣,吾未见夫恩义之敦,而宗盟不固结者也。
大臣群臣,夫非视君以为报效者乎?而敬焉体焉,则公卿矢其谟,百司宣其力,吾固知其愿忠者众矣。
庶民百工,夫非视君以为联属者乎?而子焉来焉,则黎庶悦其忱,贸迁阜其利,吾固知其兢业者深矣。
远人诸侯。又非视君以为归往乎者乎?而柔焉怀焉。则遐陬慕其德。列辟慑其威。吾固知其制服者广矣。
盖论其心则无为而为,即至于九经毕举而初无计功程效之私。
论其效则随施而应,即至于众美毕臻而莫非彰明较著之验。
貌似八股,但如果以四比(提比、中比、后比、束比)视之,则凿枘难合,也即该文的排偶部分并不符合“骈偶”之格。因为此文前三股是一个单元,分别诠释“九效”的前三效;第四至第六股是第二单元,每股诠释“九效”的二效。这实际上是九股文的变体,而其共同特点则是以排比的奇股去应对奇扇题目。为成八股之局,李廷机又在这六股之后加上两股作为束股。对于此题及李廷机的处理方式,有评者说:“变九段为六股,盖以三股与三股为遥对者也……至于九段七段五段,亦有逐段作去,不归并而但变股法,或就其节次随路提掇,蝉联相生者,不可执一。当视其段落之多寡,与其条理之自然,则不归并为正格,即归并亦无非正格矣。”奇股排比,是李廷机处理九扇题的修辞策略。
由于题型特点对制义结构形态具有一种“诱导”作用,所以在清代,以奇股结构应对奇扇题的写作理念依然被一些作者所奉行。
从上面所举的三股文、五股文、七股文、九股文来看,由于其股数为奇数,我们很难视之为“骈偶”之文。但是,其三股、五股、七股、九股也并非错落无序的散行,其三股文实际上是三个句型相同句子的排比,五股文往往是三句排比加上两句骈偶,七股文往往是三句排比加上四股骈偶,九股文则是九个句型相同或相似的句子的排比。
既然奇扇题是明清经义文命题的常见题目,既然制义的“排偶”句数是循题而生,既然奇股文是应对奇扇题的常规的文体策略,那么,奇股文就是制义文体的一种常态,从这个角度来看,“八股文”之称显然不能涵盖明清制义文的文体规定性,不能因为制义文“体用排偶”而“谓之八股”。决定“排偶”具体形态的还有更加内在的关键因素。
“偶”指两句之对仗,“排”既可以是指多对骈偶句子的排比,也可以是指相同句型的奇数句子的排比。从排比和骈偶的意义上理解“排偶”,这是符合汉魏以来的文章修辞现象的。
魏晋以来,偶文之体盛行,“排偶”往往是与“单行”相对而言的。南朝陈间,徐陵说:“其(指五言诗——引者)先本无排偶,晋,排偶之始也,齐、梁,排偶之盛也,陈、隋,排偶之极也。”这里的“排偶”指的是多对骈偶五言的排列。清嘉道间考据家牟庭说:“以《风》《雅》刺讥得失,《颂》则歌其成功。《颂》之体制,与《风》《雅》异,故《风》《雅》分章,多为排偶相对;《颂》则单行直下,不为排偶,此亦如后世之诗,有古今体之不同尔。”牟庭把“排偶”与“单行”相对而言。“排偶”指骈对,而“单行”则指散体。刘师培在谈到由汉至魏的文体变迁时说:“东京以降,论辩诸作,往往以单行之语,运排偶之词,而奇偶相生,致文体迥殊于西汉。建安之世,七子继兴,偶有撰著,悉以排偶易单行;即非有韵之文,亦用偶文之体,而华靡之作,遂开四六之先,而文体复殊于东汉。”同样是把“排偶”与“单行”(即散体)相对而言。
在这种传统的文体理念之下,如果把《明史·选举志》的“排偶”理解成“骈偶对仗”,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阮元在追溯四书文的文体渊源时说:“明人号唐、宋八家为古文者,为其别于四书文也,为其别于骈偶文也。然四书文之体,皆以比偶成文,不比不行,是明人终日在偶中而不自觉也……是四书排偶之文,真乃上接唐、宋四六为一脉,为文之正统也。”阮元追溯四书文的源头于骈文,故在他这里,“排偶”即“比偶”,也即“骈偶”。今人对明代制义主体部分的文体格式一般也是从“偶”字去认识的,钱锺书把阮元这段话概括为“八股文实骈俪之支流,对仗之引申”。
但我们应该注意到传统文章修辞中的另一种现象,即排比也可以是指奇数句子的排比。被后人誉为“骈体之祖”的李斯《谏逐客书》,其中即有奇数句子的排比:“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两段语意都是由三个句型相同的句子排比而成。可见,如果要修饰的是三个义项,用三个句子进行排比,也是顺理成章的。
题目的义理结构同样会对明清制义文的文体形态产生影响。正德十四年广东乡试次艺题为《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出自《中庸》第二十九章一节,其“三重”的内容在上一章,指议礼、制度和考文三项。该科《广东乡试录》选入第二名汪有执之文,其主体部分以三股排比:“其议礼耶?本乎情而酌乎分,使亲疏贵贱之相接者有一定之体焉。其制度耶?随其位而异其等,使器用章服之分别者有不易之式焉。其考文耶?稽多寡于点画,订异同于形象,必求其精当也,不容于损益焉。”制义为阐述儒家义理的文体,必须完整、准确地传达四书五经的义理。面对议礼、制度和考文三项,自然应该是不能遗漏其中任何一项。三项并论,自然也就写成了三股。在明清科举史上,凡是以《王天下有三重焉》为题的,其常规的应对文体往往就是以“议礼”“制度”“考文”领起三段的三股文,或以“议礼”“制度”“考文”三股为核心的文体形态,如万历四十年壬子科湖广乡试即以此为题,第四名罗喻义的墨卷即采用三股的文体形态。
面对这一类非“八股文”所能指称的文体形态,我们对“体用排偶”就应该有一个新的理解,即“排偶”指的是排比(包括奇数股的排比)和骈偶。奇股文体现的就是制义文体的排比特点。
我们应该换一个新的视点来考察明清制义的文体规定性。明清制义在文体上不可或缺的部分是破题、承题、起讲(入口气)、排偶、结语等五个要件。破题、承题表现作者对题目的理解以及即将展开论述的方向,起讲表明作者将从题目引出的核心话题,排偶部分是对话题的展开,后面便是结束语。这五个部分是每一篇制义文所不可或缺的。题目的句型结构(实际上也是语义结构)特点或义理特点制约着作者对中间的排偶部分的结构形态的设置,或两扇,或四段,或六股、八股、十股、十二股,或三股、五股、七股、九股,完成对题目的全面覆盖。这就是明清制义的文体特点。
当然,我们还必须对上述观点作一个补充,即面对任何题型,作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修辞习惯或兴趣去设置制义文的结构(包括股数),任何题目(包括奇扇题)都可以写成八股之文。我们要讨论的是,究竟是什么因素决定、制约着排偶部分的形态乃至整篇制义文的结构形态。
制义文体在明清时期流行了五百多年,虽然其具体的文体形态经历了种种变化,但其文体规定性则相对稳定(即阐义理、尊朱注、结构五要件)。如何认识明清制义的文体特点,这个问题是值得重新讨论的。
科举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出现过种种弊端,作为一种标准化的考试文化,明清制义文体与一般的文章写作相比,其约束性自然是令人瞩目的。但是,明代以来,人们往往把科举制度的弊端归结到“八股文体”上。明代万历时期的方应祥把制义称为“四比八股头钝货”,把举业称为“八股头事业”,以“八股头”表达对科举弊端的不满。到了清代,人们对“八股文”的痛骂更是痛快淋漓,在戊戌变法运动中,“八股文”更是被视为亡国根源之一。形成明、清科举弊端的原因较为复杂,比如,从唐、宋的多科目取士萎缩为元、明、清时期的“有科无目”,形成人才选拔上的独木桥制度;又如明、清时期科场条例没有建立明细的衡文细则,导致考官衡文取士时出现较大的主观性,等等。但是,批判者总是把矛头指向“八股文”的文体。这种批判既无法揭示科举弊端的本质,也不能真正揭示明清制义文体的本质。
顾炎武在对明太祖诏修的《书传会选》进行一番推崇之后说:“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又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阎若璩说:“三百年文章学问不能直追配唐、宋及元者,八股时文害之也。”又说:“三百年文章学问不能远追汉、唐及宋、元者,其故盖有三焉。一坏于洪武十七年甲子定制,以八股时文取士,其失也陋;再坏于李梦阳倡复古学,而不原本六艺,其失也俗;三坏于王守仁讲致良知之学,而至以读书为禁,其失也虚。”到了晚清,有人更是认为:“明祖以枭雄阴鸷猜忌驭天下,惧天下瑰玮绝特之士起而与为难,以为经义诗赋,皆将借径于读书稽古,不啻傅虎以翼,终且不可制。求一途可以禁锢生人之心思材力,不能复为读书稽古有用之学者,莫善于时文,故毅然用之。”八股文更是与“汩没性灵”“禁锢思想”相等同。在今天的英译中,“八股文”有时被译为“Stereotyped Writing”,即一种模式化的、刻板的写作。“八股文”与“僵化”的关联似乎已成了共识。
事实上,顾炎武等人所关心的是古学、经学如何保存、深化的问题,他们所采用的“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句式,是古人表达论断的习惯句式,并不代表“而”字前后的两项之间的必然关系,因而在此类句式中,“而”字前后两项的位置是不能倒过来的,不能认为,古学之弃是由于八股盛行,经说之消亡是由于《大全》的出现。“八股时文”何德何能,可以使明代学术“不能直追配唐、宋及元者”?在八股时文和古学经学之间,存在着纷繁复杂且更加关键的决定因素。
制义为经义文,但毕竟是考试文体,毕竟有字数的限制。经学的发展与深化当然不能指望科举中的制义文。科举乃是选拔未来官员的制度,其经义之试并不是要选拔经学家,而是要选拔具有一定经学修养的官员。经学的兴与亡,是经学家的责任,与“八股”的兴亡没有直接联系。
古人习惯使用的这些跳跃式的论断句式使今人以为,废除八股文体即可以使天下应试士子直面古学、经学。
明清时期学人们对“八股文”进行文化批判,其背后动机甚为复杂。但他们以“八股文”为批判的靶子,则不利于我们认识制义文体性质和特点。
要真正认识制义文体的性质和特点,我们只能求助于对明、清五百多年的制义写作史的具体现象进行归纳、总结。本文通过对“奇股文”的分析,通过对明、清制义的排比修辞的复杂性的分析,重新认识“体用排偶”的文体规定,认为明、清制义在排偶部分的安排设置上,士子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和主观能动性。
对于真正有才学的人来说,制义的写作并不受数百字的篇幅限制,焦循说:
时文之题出于《四书》,分合裁割,千变万化,工于此技者亦千变万化以应之,不失铢寸,非童而习之,未有能精者也。是故其考核典礼,似于说经,拘于说经者不知也;议论得失似于谈史,侈于谈史者不知也;骈俪摭拾似于六朝,专学六朝者不知也;关键起伏似于欧苏古文,模于欧苏古文者不知也。探赜索隐似于九流诸子,严气正论似于宋元人语录,而矢心庄老,役志程朱,又复不知也。其法全视乎题,题有虚实两端,实则以理为法,必能达不易达之理;虚则以神为法,必能著不易传之神。极题之枯寂险阻,虚歉不完,而穷思渺虑,如飞车于蚕丛鸟道中,鬼手脱命,争于纤豪,左右驰骋,而无有失。至于御宽平而有奥思,处恒庸而生危论,聚之则名理集于腕下,警语出于行间,别置一处,不可为典要者,时文之体也。
这是从内容方面,从知识构成系统上揭示明清制义文体的特征。正因为“排偶”部分的设置具有相对的灵活性,焦循所说的“穷思渺虑”“左右驰骋”才成为可能。
总之,如果要正确认识明、清制义的文体性质、特点乃至写作规律,不能从“八股文”这一概念开始,而应该从明、清制义的写作历史、程墨文本现象出发,去归纳出其写作理念、成规和修辞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