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

台灣當局列依托咪酯為一級毒品 販賣可判死刑

2026-06-18

香港中通社6月17日電 台灣當局法務部門17日表示,將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等提升為第 一級毒品,全面提高依托咪酯類毒品刑責,製造、運輸、販賣第 一 級毒品,重可處死刑。

圖為台灣警方繳獲的依托咪酯毒品。台灣“中央社”圖片

據了解,依托咪酯是一種主要用於手術麻醉的快速催眠性靜脈全身麻醉藥,不法分子常將其添加到電子煙或普通香煙中,吸食後會導致頭暈、站立不穩、意識模糊形如“喪尸”,因此也被稱為“喪尸煙彈”。長期或大劑量濫用會造成嚴重的大腦損傷甚至死亡。台灣當局曾在2024年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由第三級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以打擊“依托咪酯”濫用問題。

台法務部門表示,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將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丁托咪酯、等9項毒品提升為第 一 級毒品。此外,為預防濫用造成社會危害,針對可合成為依托咪酯毒品的前體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及依托咪酯酸等2項物質列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以加強管制。

據台媒報道,近期台灣毒駕案件逐步攀升,僅2026年一月至四月全台毒駕查獲件數已達4725件,平均每天查獲近40件毒駕案件。其中,依托咪酯類“喪屍煙彈”的泛濫,是台灣警方認為近年毒駕暴增的重要原因。由於吸食者無法控制身體,釀數起毒駕致無辜路人甚至警員死亡案件,引台灣社會強烈關注。(完)

阅读原文:https://www.hkcna.hk/docDetail.jsp?id=101348305&channel=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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