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25日電 中國註冊會計師法修正草案25日首 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此次修法進一步規範執業行為、完善監管措施、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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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修正草案共22條。在進一步規範執業行為方面,修正草案增加註冊會計師執業的禁止性規定:明確註冊會計師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出具虛假報告;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等,不得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或者出具報告;不得冒用他人名義執業;不得採用強迫、欺詐、賄賂、惡性低價競爭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同時,進一步明確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從事的業務範圍。
在完善監管措施方面,修正草案嚴格執業准入,加強監督檢查,增加關於加強審計檔案管理的內容,明確實施失信懲戒。
中國現行的註冊會計師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有關決定修正。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底,中國共有會計師事務所約1.1萬家,註冊會計師約10萬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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