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0月14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14日落案起訴一名稅務局助理税務主任,控告他涉嫌向四名納稅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19000元,以協助他們減少稅款及“起底”追債。該名助理税務主任又與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透過稅務局電腦系統未經授權檢索食環署投訴人資料。

李應華被控共六項貪污罪名,即五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
他另被控一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以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名,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同案被告何樂林,食環署管工,被控一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兩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發言人指,廉潔奉公的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關鍵。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務員須時刻保持高度誠信,恪守法規,絕不可利用職權參與貪污或非法勾當。廉署並與稅務局保持緊密聯繫跟進情況,包括檢視涉及個人資料管控的措施,加強監管及提供防貪和教育的協助,以杜絕貪污及其他不當行為。
稅務局強調該局十分重視員工的廉潔和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違規行為。稅務局主動轉介有關案件予廉政公署調查,並一直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及提供全面協助。涉案的助理稅務主任自二○二三年九月已被停職。
為進一步加強保護納稅人資料和優化處理市民查詢的工作,稅務局已全面檢視相關工作程序,並邀請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提供意見。稅務局正逐步落實優化措施,包括更頻密地抽查員工查閱電腦系統資料情況、檢視員工查閱電腦系統資料的權限、安排督導人員巡視查詢櫃位,以及在查詢櫃位裝設閉路電視系統,以加強監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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