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30日公佈,海事處與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續簽《關於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協議》,並新增與深圳海事局共同簽署,旨在於深圳鹽田港所在的大鵬灣水域,提高船舶的航行安全和增加進出深圳東部港區的通航效率。

圖為深圳大鵬灣。人民網圖片
框架協議將於今年6月1日生效,為期3年,訂明引航合作船舶範圍、引航合作調度、引航收費標準、引航員管理及出入境安排等。
據悉,鹽田港撐起了廣東超三分之一外貿量。截至去年年底,鹽田港已開通17個內陸港、32條海鐵聯運線路,服務輻射中部、西南等經濟區域。
根據框架協議,航經大鵬灣水域進出深圳東部港區,且按照港深兩地法律規定均須強制引航的船舶,將由一名香港或深圳合資格的引航員提供全程引航服務,並向引航船舶進行一次收費。與框架協議簽訂前相關船舶必須經由港深兩地引航員分段引航相比,引航合作安排有效降低航運和港口企業的營運成本,並提升引航作業效率和安全性。
香港海事處發言人表示,自2022年首次簽署框架協議後,兩地在大鵬灣水域的引航合作一直維持高效順暢,業界反應亦良好。此次與深方延續框架協議,將持續為業界提供海上運輸便利,加強港深引航領域深度合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港口高質量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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