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清朝“末代进士”
后来成为
新中国首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他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
被周恩来总理赞为
“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
他就是爱国民主人士
沈钧儒
59年前的6月11日
沈钧儒逝世
今天
让我们一起回顾沈钧儒的传奇一生
1904年春
在北京故宫保和殿
29岁的沈钧儒通过会试后
参加由最高统治者亲自组织的殿试
名列二甲第 75 名
赐进士出身
一年以后
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废除
沈钧儒也成为
有清朝、乃至科举制度建立以来的
最后一批进士

图:少年沈钧儒
1905年
沈钧儒赴日本留学
其间
沈钧儒系统研习西方近代法律知识
为日后从事立法、司法工作
打下坚实基础
回国后
沈钧儒参加辛亥革命
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
1912年
沈钧儒加入中国同盟会
1927年
沈钧儒在上海法科大学
(后更名为上海法学院)
任教务长
他坚持民主办学
主张学术自由和自由结社
培养了不少法学专门人才

1931年2月
为镇压当时国内
星火燎原般的“赤色分子”
和爱国主义者
南京国民政府颁布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并以危害民国罪为名
大肆搜捕、监禁
杀戮革命者和爱国者
沈钧儒因敢于
为当时所谓的政治犯辩护
被誉为上海滩刚正不阿的
“政治律师”
1936年
沈钧儒与宋庆龄等
发起并组织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
积极开展抗日救亡运动
11月23日
沈钧儒与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
王造时、史良、沙千里七人
因触怒当局而遭受逮捕入狱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
图:“七君子” 左四为沈钧儒
上世纪 30 年代
沈钧儒针对国民党当局罔顾法治
践踏民主
非法拘禁爱国人士的白色恐怖统治
倡导冤狱赔偿运动
发表宣言说:
“‘堂上一笔朱,阶下千滴泪。’
此种至可惨痛之现象,
竟存留于二十世纪之中国,
则斯民之不幸,果为何如?”
并制定冤狱赔偿法草案
送呈国民党中央采用
要求建立冤狱赔偿制
以保障人权
获得了较广泛的支持
反对人治 主张法治
是沈钧儒法学思想的核心
沈钧儒认为
法制健全与否
是否实行法治
是国家强弱盛衰的重要因素
在北洋军阀统治下
他长期强调
发扬民主与厉行法治
1949年10月1日
新中国成立
在天安门城楼上
沈钧儒站在毛泽东主席的身后
见证了这一伟大的时刻
新中国成立后
沈钧儒担任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
为新中国法治建设
特别是审判实践殚精竭虑
1954 年
近80岁高龄的沈钧儒
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被推举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参与制定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1963年元旦
周恩来总理
在全国政协举行的招待宴会上
致祝酒词时特别指出:
“沈老是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
他曾经为民主、
为社会主义奋斗到老。”
听到这个崇高的评价后
沈钧儒激动不己
也是在这一年
6月11日
沈钧儒逝世于北京
享年88岁
F
时任共和国副主席的董必武
代表党中央致悼词时
曾这样评价:
“沈钧儒先生所走过的道路,
是知识分子的光明道路。
沈钧儒先生
是一切爱国知识分子的光荣榜样。”
作为近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政治活动家
沈钧儒历经晚清、中华民国
和新中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不管风云如何变化
政局如何动荡
他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
接受新事物、新观念
甚至新考验
致敬!
综合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曹东);《湘潮》2007年09期(作者:熊坤静)
编 审:王海涛 赵 斌
主 编:陈 曦 崔 明
编 辑:史佩仑 王亭雅
转载于CCTV国家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