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1日電 香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開會通過收緊“富戶政策”,富戶的額外租金水平將由過往的三級制,變為四級制,新的額外租金水平加至多4.5倍租金。
住滿十年的公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租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拒絕申報,便須遷離公屋單位。
房委會過往的富戶政策,若家庭入息限額超出2至4倍,有關租戶需額外繳付1.5至2倍租金連差餉。
政策收緊後,入息超過限額2倍至不高於3倍,將需繳交2.5倍租金。入息超額3倍至不足4倍,將需繳交3.5倍租金。至於入息超額4倍至不足5倍的,需繳交的租金為4.5倍。
按照公屋2至3人單位租金約1590港元計算,4.5倍租金即7155港元;每月入息限額為19730至24740港元,超過4倍即78920至98960港元。
房委會指,現時約有4萬個富戶繳交額外租金的平均年期為3.2年。入息水平超出限額4倍,但不多於5倍的富戶中,約三成即約400戶,持續繳交額外租金達4年或以上。房委會認為,方案不會影響經濟情況初見好轉的租戶,亦可讓經濟條件較佳的公屋租戶為遷出早作安排。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發文表示,希望新措施能讓公屋更好地體現功能,讓社會上有需要的基層市民在初期有安身之處,中期累積財富,後期向上流動,形成積極正向的上流階梯,同時也讓公屋得以流轉,扶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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